市直各单位、市集采中心、各代理机构、各供应商: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<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桂财采〔2020〕27号)和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柳州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柳政办〔2020〕37号)的要求,柳州市本级将启用“政采云”项目采购、电子卖场信息系统和网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启用的时间
柳州市本级将在2020年6月28日正式启用“政采云”项目采购系统、电子卖场信息系统和网站。
二、新旧系统的对接
1、柳州市财政局将在6月24日下午6点前完成旧系统中采购计划的审核,凡是已经通过采购部门审核的采购计划,可在旧系统中完成剩下的采购过程。在旧系统中剩下的年初采购预算将迁移到新系统中继续执行。
2、旧系统登录地址及旧网站在新网站中仍保留链接,但并不是永久保留,保留时间视新系统运行情况而定。采购单位应在2个月内完成旧系统中的所有采购计划。2个月内在旧系统中无法完成的采购计划,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协商处理。采购单位、代理机构、供应商应保存旧系统中所有采购数据,以便日后查询。
3、旧系统中的协议供货、网上商城采购并入新系统电子卖场“网上超市”模块开展。旧系统中协议供货的竞价模式取消,“政采云”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采取直购模式。
4、旧系统中的定点采购(零星工程、工程前期、印刷、公车维修、公车保险、公车加油、会议、公务租车)在新系统电子卖场“定点服务”模块开展。每一次都要先填报采购计划,才能实施采购,完成采购。
5、旧系统中的车辆协议供货采购在新系统电子卖场“协议供货”模块开展。
6、各采购单位仍需完成2020年第2季度公车维修、公车保险、公车加油、会议四项定点季报,完成后定点季报工作取消。《关于按季报送部分定点采购信息的通知》(柳财采〔2018〕3号)和《关于按季报送部分定点采购信息的通知补充通知》(柳财采〔2018〕13号)两份文件作废。
三、其他事项
1、“政采云”平台域名:www.zcygov.cn,服务电话(4008817190),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域名:zfcg.lzscz.liuzhou.gov.cn。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郑剑峰(0772-2830323)。
2、请各单位结合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桂财规〔2020〕1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<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>的通知》(桂财采〔2019〕72号)开展工作。
3、“政采云”操作手册请到“政采云”平台自行下载。
柳州市财政局
2020年6月22日
政府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印发